舉報有獎!龍馬潭區法院為39名舉報人兌現懸賞金43萬元
近日,龍馬潭區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群眾舉報,被執行人劉某某正在茶館喝茶。執行干警立即出動,將劉某某控制。舉報人獲得相應賞金。
為解決執行工作中普遍存在的“查人找物”困難,龍馬潭區法院近年來大力開展執行懸賞工作,累計收到舉報線索70余條,抓獲55人,63名被執行人自動到案履行,通過執行懸賞執行到位1269.22萬元,為39名舉報人兌現懸賞金43萬元。通過執行懸賞持續擠壓被執行人的社會空間。
懸賞發布
在案件執行過程中,在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財產不明等情況下,申請執行人可申請購買“執行懸賞保險”。在執行懸賞保險期限內,區法院通過官方微信、微博、頭條、抖音等平臺發布懸賞公告,舉報屬實的,由保險公司直接向舉報人給付懸賞金。
查人找物
執行法官收到舉報線索后,經核查屬實,立即啟動響應機制。舉報線索涉及被執行人行蹤的,將協同相關部門將被執行人帶回區法院處理;涉及財物的,將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凍結等措施。
安全保護
為充分保護舉報人的安全,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、舉報內容等采取嚴格保密措施。定期對執行法官進行保密培訓,并簽訂保密協議和保密承諾,嚴格落實保密責任。要求執行干警嚴格落實《新時代政法干警“十個嚴禁”》的規定。對泄漏舉報人信息的,依法嚴肅處理。
陳紹武 韓佳宏